四川的绵竹县素有“酒乡”之称,绵竹县因产竹产酒而得名。 [108] 早在唐代就名闻遐迩的名酒——“剑南烧春”,为皇族贡品,有“剑南贡酒”之名。 [108] 因绵竹在唐代属剑南道,故称“剑南春”。 [108] 相传李白为喝此美酒曾在这里竟把皮袄卖掉买酒痛饮,留下“士解金貂”、“解貂赎酒”的佳话。北宋苏轼称赞这种蜜酒“三日开翁香满域”,“甘露微浊醍醐清”,其酒之引人可见一斑。剑南春的前身为绵竹大曲酒,创于1662年的清康熙初年,陕西三原县人朱煜,因见绵竹水好,便移居至此,办起了**早的曲酒作坊名“朱天益酢坊”。 [108] 据《绵竹县志》记载,当时的绵竹大曲达到了“味醇香,色味白,状若清露”的美妙境地。